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汇报范文

工作汇报 时间:2023-01-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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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唱响“解放思想、合力攻坚、苦干实干、全面争先”主旋律,区行政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区优化办《优化发展环境十项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开展工作,通过实施免费服务、代办服务、网上服务、短信服务、有形市场服务等“五项服务”及完善社会监督体系、规范人员管理、最大限度发挥信息技术作用等“三项保障”,即:“5+3”工作模式,全力打造“优质高效服务窗口”,提升社会美誉度。目前,中心共有进驻单位 24个,窗口工作人员77名,管理人员7名。涉及行政许可事项73项,非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34项,行政监管事项14项,服务事项2 项,共计123项。各类事项按时办结率为100%,中心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及各界群众的肯定, 群众非常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主要做法:

  一、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

  区行政服务中心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创新思路,主动服务,从5个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并收到了较好社会效果,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免费服务。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前来办理事项的企业和群众免费提供材料复印、打印、电话、传真、上网查询等服务,举全中心之力为企业实行无偿代办服务。在二楼大厅专门开辟了 “免费服务区”,添置了电脑、复印机、打印传真一体机、碎纸机等设施;聘请了专门的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免费服务。免费服务既解决了群众的经济负担,又提高了办事效率。到目前,已免费复印27万张,得到群众的一致赞扬。

  (二)代办服务。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中心全面落实项目无偿代办。为此,中心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项目代办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代办范围、代办内容、成立了“项目代办办公室”,作为项目审批代办统筹、协调、督办机构,明确了与重点项目审批有关的发改、环保、住建、工信、电力、商务、人防、地震、气象、消防、水务、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窗口的负责人为项目代办员,为项目单位无偿提供全面的政策法规、审批程序、申报资料、表单填写等“一次性告知”服务。在此基础上,中心制定了代办员工作规程,明确要求项目单位首次来中心办理业务时,要求项目代办员第一时间将项目信息报中心项目代办办公室,由中心项目代办办公室启动项目包办“绿色通道”:立即组织召开项目联审会,进行联审联办,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能即办的当场办理,不能当时办结的,由代办员或项目代办办公室负责对项目办理的有关环节进行跑办,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全程督办。

  中心要求各窗口要主动与项目单位及有关乡镇、沿海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单位联系,掌握投资项目信息,提前介入,指导项目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落户我区的投资项目顺利施工、办证(照)乃至投产;并与该企业结成对子,长期帮助指导其办理相关审批业务。

  通过开展投资项目无偿代办服务,从根本上转变了窗口工作人员坐等、审核的审批方式,取而代之的是窗口工作人员站在企业角度,为企业提前服务,提前指导,在正式申报审批之前,帮助将所需材料全部按规定准备完善,减少了审批过程中的审核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项目无偿代办服务以来,中心及各窗口已累计为广东物资唐山物流有限公司、万力控股有限公司等66个项目提供了无偿代办服务,受到外来投资者一致好评,受到群众自发赠送锦旗6面。并组织有关窗口负责人4次深入沿海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现场指导服务,有力地推动了项目建设。

  (三)网上服务。中心积极改革传统行政审批方式,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服务。将进驻中心的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使企业和市民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提交受理,减少企业和市民多次往来中心办事的麻烦,减少了群众负担。

  (四)短信提醒服务。中心研发了“自动短信提示系统”,将审批事项的重点环节和办理结果通过短信及时告知办事群众,使办事群众随时掌握自己申报事项的办理进度,既监督了限时办结制落实情况,又增加了审批环节的透明度。

  (五)有形市场服务。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了高标准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了区内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经营性土地招拍挂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现了“阳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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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规范管理,为各项服务的落实提供保障

  (一)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1、聘请社会监督员。为完善和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及时掌握社会各界对中心审批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中心聘请了12名社会监督员,明确了社会监督员工作机制。并由中心主任带队,对4名社会监督员所在企业进行了走访,面对面听取企业诉求,为企业排忧解难,并为2家企业代办了相关审批手续。

  2、重新制作了综合监督台。为增加中心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在一楼门厅制作了综合监督台。中心对外公开窗口工作人员照片、社会监督员、项目代办员的姓名、职务和工作编号,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3、公布服务承诺。将窗口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承诺和无偿代办服务电话,在监督台及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和代办服务知晓度。

  4、建立投诉机制。监督台公布了举报电话:即,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8189960,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手机:13930505388及办公室电话 8282499,随时受理投诉。同时,中心安排1名专门服务人员,在一楼门厅正常值班,除为群众提供主动问询服务外,重点是接受群众的投诉与评价,并建立台账,每月汇总,作为中心规范管理及对工作人员月度考评的依据。

  (二)规范人员管理。

  1、保持窗口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为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相对稳定,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满两年方可轮换,无特殊情况,不经中心同意,不得擅自调换窗口工作人员。

  2、强化中心管理人员的责任。一是管理人员分包大厅。中心管理人员分包4个大厅,主动为群众提供各项服务,包括:咨询、引导、代填表格等服务。在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同时,对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监管。对迟到早退、串岗聊天、在电脑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按规定着装和挂牌上岗等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并记录在案与考核奖惩挂钩。二是强化考评。重新修订和完善了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月考评、季汇总、年终综合评定工作机制,即:中心每月根据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及遵章守纪情况,对每个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百分制评定,评定结果由中心以通报形式向社会及原单位公布,并落实奖惩;每季度对月考评结果进行汇总,评出“优秀服务窗口”、“优秀服务标兵”和“青年先锋岗”,以通报形式向区领导、本单位及社会公布。年终业绩考核由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奖励、评优指标单独使用。并对不适应窗口工作或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随时提出调换。三是发挥典型和先进的引领作用。选出了民政局窗口、地税局窗口、工商局窗口为先进服务窗口典型,环保局窗口董桂芹同志为先进个人典型,通过总结事迹,进一步弘扬正气,掀起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使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

  3、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一是中心自主研发了四重群众满意度评价系统,即:①即时评价,群众在每项事项在窗口办结之后,设在该窗口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器自动发出语音提示,请群众为该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进行评价,群众可通过按键方式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进行当场评价;②综合评价,中心在一楼门厅通过触摸式电脑,为群众提供阳光服务系统,内设群众满意度评价系统,群众可通过该系统对窗口工作人员、对窗口和对中心服务、环境、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③网上评价,群众还可通过登陆中心互联网网站www.tsfnzw.gov.cn,对中心及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评价;④电话回访,由中心管理人员每月抽取10%的办事群众,通过电话形式对其回访,了解群众对各窗口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作为中心评价窗口工作人员的补充,为办事群众搭建起全方位的投诉评价平台。二是完善电子监管,提升整体服务水平。中心升级网上审批系统,加强项目审批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超时办理等违规现象。对即将出现的超时办理和已经出现的超时办理现象,系统将分别给出“黄牌”警示和“红牌”警告,并由中心工作人员对该窗口提出警告。在此基础上,开发限时办结语音提示系统和超时警示系统。对即将到期的承诺件,通过各窗口工作电脑、“阳光服务系统”,以语音和动画的形式,于每天上午定时提醒,确保不出现一例超时办理现象。三是规范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状态。通过大厅安装的视频摄像头,随时监控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对违规人员当即予以警示,实现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有效即时监督,避免工作时间聊天、上网等行为。

  4、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中心坚持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入手,以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全体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一是扎实开展了“五个一”建设活动。中心以加强全体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为目标,扎实开展了 “五个一”建设活动。即“一堂”、“一队”、“一牌”、“一传播”、“一帮扶”。成立“道德讲堂”。作为中心思想道德建设的传播阵地,通过“诵一段国学经典、讲一个道德故事、做一番心灵感悟”活动,以“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的方式,让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素养;成立“雷锋志愿服务队”。为进一步实现便民、利企,提高社会美誉度,中心成立 “雷锋志愿服务队”。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送政策、送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打造“优质服务品牌”。中心为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服务举措,提出打造 “优质服务品牌”的倡导。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人人代表丰南形象”的服务理念,真正实现品牌效应;建立精神文明网络宣传阵地。为提高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依托中心门户网站,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网页,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效果及时上传网络,使每名工作人员都成为精神文明的实践者和传播者;确定一个帮扶对象。每名工作人员根据窗口实际确立了一名帮扶对象。通过提供政策咨询、上门服务、业务回访等形式为帮扶对象提供帮扶服务。二是认真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工作。中心着力强化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珍惜现有岗位,认清权力风险,增强廉政意识,提高抵御风险能力,通过开展 “廉政荐读、算廉政账、看廉政片”等活动,促进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克己奉公、权为民所用、忠实履职,营造廉荣腐耻的氛围,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深入开展“月度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中心以一个月为周期,每月确定一个主题,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使学习教育活动与工作“两促进、两不误”。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使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为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规范项目进驻。

  按照“进驻是原则,不进驻是特例”的方针,重新确定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确保与重点项目建设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及行政监管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经过前期调研,确定了与投资项目、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41项应进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

  三、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精简审批要件和审批环节。中心始终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工作主线,以提高“五项指标”为工作目标,目前已对66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事项的审批环节进行了简化,共减少审批环节77个,共有38项各类事项缩短了办理时限,累计缩短办理时间124个工作日,时限压缩率达到57.7%,即办件由原来的25项增加到35项,现场办结率达到100%。

  下步工作打算:

  一、规范有形市场服务。

  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打击假借资质现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一是提高报名环节门槛,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工程招标报名监督,投标人除具备必要的资格条件外,投标代理人要提供其与投标单位之间的工资关系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实行在报名、购买招投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开标现场、退缴投标保证金等五个环节必须由同一代理人办理的制度,以此控制出借资质现象发生。二是实行中标项目经理公示制度。除在开标时要求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外,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标公示中公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项目部登记时,按中标公示的项目经理进行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准更换。三是实行合同备案制度,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一致,并由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四是实行合同履行跟踪制度。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组成联合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假借资质,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予以严惩。

  二、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构筑服务“新平台”。

  为加强社会管理与创新,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指导各乡镇(街道)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并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投诉管理制”等管理规定。对乡镇(街道)范围内的行政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以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为重点,确定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审批范围。进驻以长期为主,个别单位可根据自身职能特点,选择季节性进驻或临时进驻。将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系统延伸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依据互联网实现两级网络对接。乡级代办员负责相关部门审批事项的审批代办,网上预审事项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审批网络平台,上报行政服务中心对应审批窗口,经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批后下达审批结果。通过区、乡两级联网,形成以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平台,以乡镇为节点的审批网络,实现部门与窗口、窗口与乡镇的信息互换互通,网上受理审批。

  三、全力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结合中心实际,建立一整套操作性强的服务标准,并建立与之配套的运行保障机制,形成一整套全新的、切实可行的标准体系,做到专业化、信息化、精细化、规范化。通过标准化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促进公共服务效能和水平的全面提升,使中心的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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