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创建的工作总结

总结 时间:2023-07-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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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县的关键之年,是 “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XX县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力地促进林业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现将创建示范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 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局党组对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将其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各股室负责人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格局,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示范创建工作专题动员讲话,对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制定印发了《县林业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全局开展创建活动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时间要求及创建标准等,为全面、顺利、有效开展这项活动提供了重要指导。创建工作增强了领导班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了林业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健全机制制度,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重大林业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特别是就林权改革、民生项目建设、城乡绿化、林业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问题,在决策之前,林业局党组都先调研,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后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努力拓宽信息渠道,确保信息畅通、言路畅通及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

  二是建立领导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为促进和带动全局领导干部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和运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快法治林业建设,我局建立完善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了中心组学法计划。通过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树立了依法行政的意识,为林业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是完善相关制度,为创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围绕示范创建目标和示范创建标准,我局相继制定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备案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对以县政府办名义发布、本局名义发布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评估。使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基本做到有章可循,有责可守,干有目标,办有程序。同时,结合我县林业实际,确定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层层深入的思路,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为创建工作打下基础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按照学习计划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学法活动,坚持会前学法,全年中心组学法12次,局领导干部均写出不少于10000字的学法笔记,共撰写心得体会文章7篇,组织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依法行政活动3次,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二是建立了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我局确保常年聘请律师1名。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建立领导干部普法工作联系点2个、法律服务联络点4个,确保我局依法治林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林业职工学法用法活动。加强对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林业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四是深入开展涉林人员学法用法培训。重点对基层干部、涉林企业业主、专合组织以及林业大户法人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通过法制培训、法律知识测试等,增强诚信经营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经营管理人员运用法律知识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全年共组织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培训4期、警示教育法制课5场、法律法规知识测试2次,参学率达到95%以上。向林农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2万份,培养“法律明白人”达3万余人,大力增强了林农依法维权意识,确保林区稳定、社会和谐。

  (四)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林进程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涉林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进一步转变职能,确保林业行政审批行为规范、高效。优化和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的公开性和高效性;建立规范、完整的统一受理、统一审批制度和行政决策、行政管理机制,为群众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平台,切实把林业工作重点转到加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上来。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坚持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并科学划分不同执法环节应当承担的责任,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岗位,逐步完善了责任明确、制度规范、监督到位的执法监督机制。坚决杜绝执法人员工作中的渎职、不作为、过错等违法行为。由于严格加强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近年来,执法人员无违法、无渎职、无不作为、无过错追究等案件。

  四是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及配套制度;建立起重大事项和问题的公示听证、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备案审查,确保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完善立卷归档和重大案件报送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审核、审批制度,规范林业执法行为。

  五是认真履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查处各类林政案件15起,处理违法人员16人,依法注销2户不符合规定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没收活体青蛙、蟾蜍110余斤、活蛇近300条全部放归大自然,罚款20。3167万元。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非法侵占林地案件查处问责工作,全年林地征占用项目共13个,征占用林地面积12。702公顷,共查处非法占用林地6例,其中4例已做出处理,另有2例处于查处阶段。林业案件查处率、结案率均达95%以上。各类案件的及时有效查处,切实维护了公共秩序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强化“法律七进”,确保全民懂法用法守法

  根据我县林业特点,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农闲、法定休息日和“四下乡”活动为契机,以国家和林业重点法律法规及政策进“乡村、企业、单位、机关、社区、学校、宗教”为重点区域,适时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和法制宣传工作。开展法律进乡村,重点针对林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突出宣传,帮助解决林业涉法问题,引导林农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办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法律进企业,深入开展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守法经营、安全生产及预防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宗教场所,开展森林防火、环境及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知识宣传;进联系服务点开展法律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年组织林业干部职工近60人次下基层参加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在全县22个乡镇新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牌320块,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确保我县53年无森林火灾。对增强广大林农的法律意识、加强我县生态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注重结合实际,加强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

  在抓好《宪法》和基本法律、行政法律、规章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教育的同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全县林业系统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国家、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教育培训,及时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学习,使全县广大群众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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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创新宣传形势,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为加大依法治林普法宣传力度,使全社会理解、关注和监督林业工作,在坚持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积极制定林业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宣传形势,确定宣传重点,开展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宣传活动,力求出亮点、出特色,取得宣传实效。在“三八”维权周、“3。12植树节”、“爱鸟周”、综治宣传月、“野生动物保护月”、森林防火重要时段,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农村法制宣传画的发放、张贴工作,努力扩大宣传面,提高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在我县公民中的普及率、知晓率,为我县林业建设事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深化“法律七进”主题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和实际效果,为广泛持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打好坚实基础。

  (八)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执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坚持每个工作日都有一名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接待上访群众,加强信访和诉讼、复议、仲裁、执法监督衔接配合,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截至目前,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起,办结2起,办理率达100%。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同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起,调处4起,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演化升级。

  (九)严格组织纪律,强化执法执纪重要性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全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争当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靠山吃山”、“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专项整治活动,狠抓机关作风建设,突出了两手抓,两促进。通过开展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按照省、市、县委的安排部署,坚持“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查摆问题,扎实整改提高,不断规范行政行为。通过教育整改和健全制度,过去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气难受”及工作中推诿、扯皮的现象得到彻底改变。

  二、依法行政示范创建落实保障情况

  (一)全面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

  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清理,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超越制定权限、规定明显不当或者显示公平、明显不适应当前“三农”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的进行了修订或废止,对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届满或所依据的上一级法律法规需废止的,按照上级要求予以废止。

  (二)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林业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我局公开承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审批事项、审批条件、政策法律依据,使广大群众熟知有关林业的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权利和林业局所承担的义务,逐步建立起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机制。

  (三)努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我县林业法治建设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新阶段,一是推进“法律七进”,狠抓依法治理,将普法工作渗透到管理和执法的全过程。领导带头学法,职工踊跃学法,有力推动了全县林业法治建设工作,促进了民主科学依法决策,减少了人治,增强了法治,把法治林业建设作为推动林业事业发展的动力。二是管控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构建“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受追究”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确保社会各界对林业工作开展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健全评议制度,支持和督促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确保依法行政;实行行政问责制,大力加强对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及时查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始终保证行政权力的规范、透明和公正运行;开展依法行政规划、计划落实情况检查,及时总结、交流、宣传和推广林业依法行政先进经验,推动全县林业系统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及时总结经验,创新宣传方式

  一是固定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在进行固定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辆,深入乡镇、村社、基层单位、学校、涉林企业和宗教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活动。二是重点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紧贴部门职能特点主抓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并利用有利机会开展其他法律法规宣传。 三是灌输式宣传与互动式宣传相结合。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我局根据具体宣传情况,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将法制宣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融知识性与趣味性于一体,进行互动式宣传。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必将大大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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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加强的工作

  我局在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依法行政工作和建设法治林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依法行政的氛围还不够浓。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执法为民的意识还不强,行政执法水平还不高。

  二是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虽然参加了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但是对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熟悉运用,在执法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不到位,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林农对《行政复议法》的知晓率还较低,法制宣传还有待加强。

  四是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增强。

  五是制度建设还有缺陷,特别是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设还需查漏补缺。

  六是法制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尤其是偏远山区林业涉法知识的宣传。

  七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还处于摸索前行阶段,对创建标准把握的还不够准确,与上面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法制办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我县“转型升级、美丽发展、率先小康”为抓手,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努力抓好我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主要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我局执法队伍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林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全面推进林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二是进一步实施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林业依法治理和管理,为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三是结合林业实际继续建立完善林业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规范化,促进我局林业依法行政持续加强。

  四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要求,继续做好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后续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提高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是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必须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科学。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审批问题的产生。

  六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对全县涉林系统的监督,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等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认真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头作用,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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