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残联的科学发展观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 时间:2023-02-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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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题的决定》精神,根据XX市关于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求,近日,XX市残联组织开展了以加快建立我市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体制及运行机制为课题的调研活动。

  一、市区农村残疾人基本情况

  二、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现状

  (一)村级卫生室是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最佳载体和有效途径。

  根据调查显示,我市农村残疾人大部分因家庭经济困难,信息闭塞,出行不便利,加之,自身行动受限制,使得他们到城市乃至到乡(镇)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难度很大。如果充分利用村级卫生所,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训练,就会得到康复的效果。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我市村级卫生所大都建在本村的中心,服务范围涉及到每个自然村,大大方便了残疾人。加之,卫生所的村医(防疫保健员)对本村残疾人的情况比较熟悉,便于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在调查中我们看到,高闸镇在离乡村卫生所不远处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指导站由自治区残联配发的一套康复训练器材,有残疾人和老年人在接受训练。居住在附近的残疾人和老年人每天坚持在这里进行康复训练,功能恢复效果比较明显。

  (二)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根据走访调查,市区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意见通知》(宁政办发[2005]180号)精神,加快村级卫生所建设步伐,基本形成了有场地、有人员的村级卫生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各行政村均已建起了村级卫生所,面积在40-60平方米,并且配齐了村医(防疫保健员),配备了简单的医疗卫生器械。在调研中,我们看到大部分村卫生室职责已经上墙,但是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仍处于空白。

  (三)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体制机制有了雏形。

  根据调查显示,我市当地村卫生所的管理工作尚不完善,乡镇每年按照一定的指标要求,对村医(防疫保健员)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按照所在行政村总人数每人每年2元卫生服务费的标准发给村医,所需资金大部分列入财政预算,个别从本村全体村民公积金中提取。村级卫生室所售药品均由市级卫生部门统一配送,零利率销售给病人,村医出诊时可收取一定的出诊费用。如果就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对村级卫生所实行专项考核,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落实激励政策,那么村级卫生所所承担的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就会开展起来。

  三、制约我市农村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必要的康复训练器材。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市区现有的农村卫生所,除个别由自治区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康复训练器材外,其它均未配备。

  二是村医(防疫保健员)专业康复知识缺乏。

  残疾人康复指导与服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求参与康复指导和服务人员必须掌握康复训练与服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残疾的识别,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确定,康复服务的内容、如何提供服务、记录和评估的方法,简单实用训练技能,家庭康复护理等知识。在实地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绝大部分村医(防疫保健员)对康复知识了解得不多,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三是缺乏对村医(防疫保健员)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有效监管和激励机制。

  由于村级卫生所村医(防疫保健员)报酬主要靠政府医疗性补贴和自己创收,收入相对偏低,而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因此,难以调动其积极性。

  四是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宣传不到位。

  由于宣传工作跟不上,我区农村大部分残疾人由于缺乏康复知识,对康复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残疾人自我康复保护意识淡薄,自愿康复、配合康复的主动性不强。根据调查显示,农村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因不清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接受康复训练,以致错失了最佳时机,落下终身残疾四、关于建立我市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体制及运行机制的建议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从根本上抓起,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加强我市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确保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我以为以下措施以借鉴和采用;

  (一)进一步强化以政府为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运行机制。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十一五残疾人康复计划,把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发挥主导作用。

  卫生部门要加强医院康复科(室)的建设,特别要发挥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的作用,增加康复内容,拓展服务项目,提高康复质量,确保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民政部门要在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时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其中,给予扶持,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康复困难。

  财政部门要将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经费保障。

  教育部门要将残疾人康复专业纳入自治区教育发展计划,培养一批各类康复专业人才,并做好学龄前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

  计生部门要抓好生殖健康工程,研究和解决好新形势下的婚前检查工作,下大力气做好优生优育及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和计生药物宣传教育工作。

  交通部门要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新的残疾。

  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

  各级妇联要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切实做好残疾妇女、儿童的康复工作。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将残疾人康复纳入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行动等社会救助活动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宣传工作。

  各级残联负责康复工作的组织管理、规划制定、经费筹措以及协调实施。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农村残疾人康复需求,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农村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和对贫困残疾人康复治疗和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业务,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协调解决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二)加强村级卫生室阵地建设,建立科学可行的监管机制,确保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落到实处。

  村级卫生所无论是从其地理条件,还是人员配置上,都具备了为农村残疾人提供最方便、最直接、最快捷的残疾预防宣传和康复服务的条件,是开展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最佳载体和有效途径。

  一要加大康复器具投入力度。

  康复器具是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全市除个别乡镇由自治区残联配备了康复训练器具外,其他均尚空缺。为此,建议政府为每个乡村级卫生所配备1.5万元的残疾人康复训练器具。

  二要有计划地组织对乡村医(防疫保健员)分期分批进行残疾预防和康复训练与服务专业知识的培训。

  要结合市区实际,借鉴外省(区)经验,组织对现有的乡村级卫生所村医(防疫保健员),进行中短期专业康复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的,发给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三要建立乡镇医(防疫保健员)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专项补贴。

  由于残疾人工作的特殊性,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大部分是属于无偿的。为充分调动乡村医的积极性,建议实行浮动津贴制度并将其列入XX市财政预算,由市残联在参与卫生部门年度考核验收后,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兑现发放。

  四要加强对乡镇一级卫生所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

  充分发挥市、区乡镇三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把指导乡镇级卫生室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列为主要工作内容,并把聋儿语训、智残、脑瘫儿童训练、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康复训练指导等项目纳入其中,推动乡村级卫生所康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康复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加大贫困救助力度,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残疾人康复与扶贫结合起来,逐年拿出部分扶贫资金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补助;同时制定并完善贫困残疾人康复治疗和医疗救助政策,采取分级负担、减免费用等措施,解决贫困残疾人康复治疗问题。各级残联要利用好政府扶贫资金、社会捐助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建立各类贫困残疾人专项救助基金,逐年对特殊困难残疾人实行有计划救助。

  (四)大力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宣传,积极做好残疾预防。

  要通过发放宣传读本、宣传画、宣传光盘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开展与残疾人康复工作有关的公益宣传,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预防意识。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康复工作的重要意义,唤起全社会对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积极参与和支持。要建立健全免费婚前检查等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机制,对先天残疾人实现强制免费婚检,避免常见、重大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的发生;预防缺碘、氟中毒等环境因素致残;降低药物致残发生率;减少疾病致残;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工作,减少事故致残的发生。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控制残疾程度的加重。

  (五)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的职责,把残疾人康复工作作为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各地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措施。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加强领导,努力推动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健康发展。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机构要加强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当好政府和部门的参谋。通过全市上上下下的共同努力,到2015年,达到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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